符合特定条件
浙江居民医保的购买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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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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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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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和县(市、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
对于特定人群,如领取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人员,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生活困难家庭人员,可以免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对于部分特定残疾人,如持有一级或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严重残疾人,也可以享受免缴政策。
对于外地人在浙江省的情况,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社保,参保条件为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办理地点为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还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对于少儿医保,市区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非市区户籍但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和在市区居住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可以参加医保。
对于大学生医保,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医保。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是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保,一档为个人每年缴纳700元,二档为个人每年缴纳600元。缴费方式包括银行批量代扣代缴以及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电子税务局、自助机、银行柜面等多种方式。
对于杭州居民参加医保的条件,是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受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参加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的人员)。
对于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本市居民医保,可按规定在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及待遇标准与本市户籍人员相同,但不可同时两地参保。
建议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进行参保,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