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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办医保是可以退保的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办理退保的时间也有所限制。以下是具体的退保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
- 退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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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若出现户籍注销、参保人身故、参军、移民、操作误缴及重复缴费情形之一,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保,并退回保费。若在待遇享受期前办理退保,未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在待遇享受期前或享受待遇第一个月内办理退保,逾期将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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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若出现户籍注销、参保人身故、参军、移民、操作误缴及重复缴费情形之一,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保,但只能退回个人账户里的剩余资金,企业缴纳的资金是不能退的。
- 退保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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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经办渠道(浙里办-浙里医保-我要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申请办理退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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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异地已参保或户籍迁出等需要递交退费申请的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至就近镇街医保经办窗口或县医保中心窗口申请办理退费业务。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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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开启后不予退费 :自2025年1月1日起,待遇开启后将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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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在元旦之前缴纳的费用可以退还,元旦之后缴纳的费用则无法退还。
建议您在办理退保前,先确认自己的是否符合退保条件,并了解具体的退保流程和时间限制,以确保能够顺利办理退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