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统一,具体规定如下:
一、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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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 30年 (含原参保地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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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 25年 (含原参保地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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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实际缴费年限 :均不低于 15年 (此前部分城市仅10年)。
二、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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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时长 :10年,计划于 2026年 开始,逐步提高缴费年限至2035年实现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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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 :每年增加1年(男职工)或6个月(女职工),例如成都35岁男职工原需缴满20年(55岁退休),新政后需缴至30年(65岁退休)。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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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不足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需继续缴费至达标或一次性补缴(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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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2025年前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如自贡市仍执行25年标准),但2026年后将统一执行新标准。
四、退休待遇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符合规定,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6年起逐步实施,具体调整方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