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医保2024年新报销标准
一、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报销调整
- 个人自付比例
- 在职职工: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5%调整为10%。
- 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调整为8%。
二、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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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无起付线(长春市调整),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60%、二级55%、三级50%;
- 退休职工:在同级别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疗机构提至55%)。
- 年度支付限额:长春市提高至2500元,其他地区多为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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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 慢性病(19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6500元。
- 特殊疾病(50种):按住院标准执行,部分地区如白城报销比例达80%。
三、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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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年度内首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白城标准);
- 多次住院起付线逐次降低(如三级医院首次800元,再次500元)。
- 重大疾病住院起付线为上年度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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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起付线-3万元:80%;3万-6万元:85%;6万元以上:90%。
- 二级医院:
- 起付线-3万元:70%;3万-6万元:75%;6万元以上:80%。
- 三级医院:
- 起付线-3万元:55%;3万-6万元:60%;6万元以上:65%。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同级别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最高达70%)。
- 一级及以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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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四、特殊群体待遇(公务员/省直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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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保
- 门诊统筹起付线1000-2000元,分段报销:
- 1001-6000元部分70%;6001-10000元部分80%。
- 年度限额高于普通职工(如6000元)。
- 门诊统筹起付线1000-2000元,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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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职工医保
- 门诊统筹起付线300元,年度限额2000元,报销比例与普通职工一致。
五、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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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降至35%)。
- 长期居住异地人员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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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限制
- 仅限医保目录内项目,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非集采药品自付20%后报销。
注:以上标准以省级统筹政策为基础,部分地区(如长春、白城)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