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的医师执业证书在表现形式上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证书状态标注
-
系统标记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注册系统中,被注销的证书状态通常显示为“已撤销”或“已注销”,表明该证书已丧失法律效力。 -
实体证书处理
- 证书会被收回并加盖“注销”章,或在备注栏标注“作废”字样。
- 若未被收回,证书本身虽保留原编号,但通过查询注册系统可确认其无效状态。
二、法律效力变化
-
执业资格终止
注销后,医师无法再以该证书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
注册名单移除
姓名将从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医师注册名单中移除,且无法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到有效注册信息。
三、常见注销标注场景
标注形式 | 适用情形示例 | 来源 |
---|---|---|
系统状态“已撤销” | 因刑事处罚、考核不合格等注销 | |
实体证书加盖“注销”章 | 医疗机构主动上报(如医师病故) | |
备注栏标注“作废” | 证书未及时收回时 | |
四、特殊说明
若证书因“备案失效”导致无法使用(如离职后未及时变更注册),需与“注销”状态区分。前者需通过重新注册激活,而后者需重新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