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发票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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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仅限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机构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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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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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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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需额外提供《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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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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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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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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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需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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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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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定点医院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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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出院后3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县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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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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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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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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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无身份证者提供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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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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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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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门诊按比例报销(如50%-7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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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按项目分类报销,药品、诊疗项目等符合医保目录的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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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项目
- 未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外的费用不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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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 住院费用每年有累计报销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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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市外就医需提前备案,按上述流程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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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处理
- 若住院患者自己承担部分费用,需提供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单独报销。
五、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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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在就诊后1年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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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