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截至到目前(2025年2月8日)关于滨州医保退休政策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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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划拨:2013年12月以前,医保划拨是按照博兴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执行;2013年12月1日起,全市统一政策,医保个人账户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45岁(含45岁)以下人员由2.8%调整为2.4%,45岁以上人员由3.4%调整为3.1%,退休人员划拨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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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在职转退休申报:滨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需要《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请注意,医保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