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通发票在正常情况下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与普通发票相同。以下是具体说明及解决方案:
一、电子普通发票无需盖章的原因
-
电子签名替代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具备与专用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系统内置签章机制
纳税人通过税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其交易信息已通过电子签名系统完成签章,无需手动加盖印章。
二、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
PDF阅读器不兼容问题
若电子发票在PDF阅读器中未显示章,可尝试更换PDF阅读软件(如Foxit Reader、WPS等),或通过系统后台重新下载发票。
-
系统故障或操作问题
-
重启开票软件或联系技术支持;
-
检查发票模板设置,确保电子签章已启用。
-
-
报销流程注意事项
-
电子签名与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直接用于报销;
-
若对方对发票真实性存疑,可要求提供开票平台开具的电子证明。
-
三、验证发票有效性的建议
-
核对信息 :检查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等是否与税务平台记录一致;
-
电子签章验证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状态;
-
存档备查 :妥善保存电子发票及开票凭证,以备税务检查。
综上,电子普通发票不带章属于正常现象,只要通过正规渠道开具并妥善保存,即可作为合法凭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