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异地就医需要的手续如下:
- 备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异地就医患者需要先在本地医保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备案。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选择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便享受与当地参保人员同等的医疗待遇。
- 持医保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持有本人的医保卡,以便在医疗机构结算时使用。
- 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结算时应注意保留相关收据和发票。
在辽宁省内进行异地就医前,建议先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以避免影响就医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