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实可以用于为亲人缴纳医保费用,具体如下:
一、支持范围
-
亲属范围扩展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即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的个人自付费用。
-
缴费类型
包括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门诊自付费用、药品及医疗器械自付费用等。
二、操作方式
-
线上渠道
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绑定共济账户,实现跨省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操作步骤包括选择亲属关系、绑定医保账户、转入资金等。
-
线下渠道
在参保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钱包转账手续,实现资金划转。
三、注意事项
-
地区覆盖
截至2025年1月,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11个省81个统筹区已开通此功能,其他地区需进一步确认。
-
政策时效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9月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及范围请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四、典型案例
例如,石家庄市职工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为襄阳市参保的父亲代缴居民医保费,或接收外省亲属转入的医保资金用于就医购药。
以上政策有效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提升了家庭医疗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