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生育津贴的申领并非必须由公司办理,但公司有协助义务。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领主体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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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是常见做法
大部分地区生育津贴需由单位向社保部门申报并代领,但法律未强制规定必须通过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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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自主申领
部分城市允许职工个人提交材料向社保机构申领,例如北京等一线城市提供银行代发服务。
二、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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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
单位需按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生育保险费,这是享受津贴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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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理申报手续
单位需在产假期间向社保部门申报生育津贴,并提供员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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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义务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应得工资(如未达当地最低工资80%),单位需补足差额。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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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履行职责 :若单位未申报或拒绝协助,职工可自行申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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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申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
综上,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并非强制限定为用人单位,但单位需依法履行缴费和协助义务。若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