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及特殊疾病保障,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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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二级及以上医院60%、一级及以下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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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医院40%、一级及以下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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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在职200元/年、退休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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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在职3000元/年、退休4000元/年
- 门诊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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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4种特病(如癌症晚期治疗、透析等)按90%报销,3.7万元后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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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28种疾病(含14种慢性病和14种重大疾病),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多病可增加200元/病种
二、住院报销范围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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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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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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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4.7万元/年,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按100%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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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80%、二级65%、三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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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100元、二级3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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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封顶线:8万元/人
三、其他保障
-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7833元,报销比例60%,限额20万元/年
- 特殊疾病政策
- 重大疾病17种、慢性病14种,分别按80%-100%报销(需符合目录)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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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通过医保目录、医院等级及支付限额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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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品/诊疗项目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需自付20%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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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可通过医保官网、公众号或线下渠道查询定点医院及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