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每月返款金额因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年龄而异。以下将详细说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返款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和查询方法。
在职职工每月返款金额
返款标准
- 在职职工:每月返款金额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即每月返款20元(假设缴费基数为10000元)。
- 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返款计算公式
- 35岁以下职工:按缴费基数的3.6%划入个人账户。
- 35岁至45岁职工:按缴费基数的4.4%划入个人账户。
- 45岁以上职工:按缴费基数的5.2%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每月返款金额
返款标准
- 70岁以下退休人员:每月返款100元(扣除大额互助资金3元后,实际为97元)。
- 70岁以上退休人员:每月返款110元(扣除大额互助资金3元后,实际为107元)。
返款计算公式
- 70岁以下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账户。
- 70岁以上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
- 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异地就医
自2022年12月起,北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提现个人账户资金的条件
提现条件
- 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即已计入医保专用存折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的资金)可随时自由支取。
- 终止参保:因参保人员死亡、转外国籍、外国人离境,或跨制度参保(转公费医疗等)原因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形,可在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申请个人账户清算。
查询方法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并登录APP,在“地方专区——北京市”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平台,在“我要查——个人账户明细查询”查询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使用等情况。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的每月返款金额根据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年龄有所不同。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返款标准分别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和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支持家庭共济和异地就医。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