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4年生育保险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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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若上年度未参保,则以实际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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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单位先一次性发放至账户,再按月发放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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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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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8周及以上生育的,基础津贴98天+难产15天/每多1个婴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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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12周-28周流产的,享受42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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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同时进行其他手术的,额外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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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假天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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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郑州、开封等城市因政策调整延长至190天(含3个月基本产假+3个月配偶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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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与多胞胎
难产(如剖宫产)增加15天津贴,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三、其他报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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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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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8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跨省生育需手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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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用限额标准:正常分娩1800元/例、难产2000元/例、剖宫产3200元/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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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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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产后连续缴纳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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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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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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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享”
自2024年7月1日起,全省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出院结算时自动触发;
- 异地就医需通过医保平台上传信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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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在生育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
五、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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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封 :产假最长190天,津贴按日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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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 :调整生育保险费率至0.6%,手术费用限额提高至35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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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 :如洛阳市、安阳市等,产假天数与郑州一致,但津贴计算可能参考不同标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统筹区,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