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疫苗补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尽早接种: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
- 补种剂次: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 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不小于28天进行接种。
- 使用不同厂家疫苗: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 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在补种时,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以上原则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但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建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