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疫苗管理体系,打疫苗的归口管理部门按层级和职责划分如下:
一、国家级管理
-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国家免疫规划。
二、地方级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疫苗质量监督。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预防接种监督及免疫规划实施。
三、执行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疫苗配送、技术指导及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作为主要接种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接种。
四、多部门协作机制
在具体疫苗接种项目中(如云南省适龄女生HPV接种),卫生健康部门需联合教育、财政、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接种规范有序。疫苗采购和冷链管理需严格遵循《疫苗管理法》,由疾控机构统一配送。
注:疫苗管理实行全流程监管,涉及研发、生产、流通、接种等环节均需接受上述部门的联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