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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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且未达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医院等级实行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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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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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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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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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及乡镇卫生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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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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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需自付不低于10%(2021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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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2015年调整后):5000-10000元部分报销75%,10000元以上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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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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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 :
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80%,退休人员提高至85%;
门诊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80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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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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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按三级医院50%、二级60%、一级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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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按三级医院55%、二级60%、一级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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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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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2015-2021年政策,2025年最新政策可能有所调整,建议通过自贡市医保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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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存在细微差别,异地就医需办理备案。
如需精确计算报销金额,可参考自贡市医保局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