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是2025年黑龙江鸡西产检补贴的申请标准及相关信息:
1. 补贴对象
申请产检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基本条件: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鸡西市,依法生育并现存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城乡居民。
- 计算时间:生育行为发生在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以后,自子女出生之日起至3周岁(36个月龄)。
- 计数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的存活数计入子女基数,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子女基数;再婚夫妻婚前所生子女的存活数分别计入各自生育的子女基数。
2. 不计入子女数的情形
- 非法收养的子女
- 已死亡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 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的子女。
3. 补贴标准
- 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36个月)。
- 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36个月)。
- 双胞胎、多胞胎:按孩次顺序发放多孩育儿补贴。
4. 发放方式
- 夫妻双方均为鸡西市户籍:发放全部补贴。
- 夫妻仅有一方为鸡西市户籍,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发放全部补贴。
- 夫妻双方一方为鸡西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为在籍一方发放50%补贴。
- 丧偶或夫妻双亡:发放全部补贴。
5. 申报流程
-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申报,填写鸡西市《育儿补贴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个符合条件的子女填写一份申请表。
- 2.乡级初审:乡镇(街道)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报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对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
- 3.县(市)区级审批:负责发放育儿补贴到个人银行账户。
6. 申报资料
- 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附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
- 夫妻双方(监护人)及子女户口本、身份证
- 所生全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再婚夫妻的历次离婚材料(离婚证附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
- 其他需要的佐证材料。
7. 其他注意事项
- 补贴期间子女死亡的:次月停发补贴,若未及时停发的,多领的补贴,补贴对象必须退回。
- 申请育儿补贴子女满3周岁的:停发育儿童补贴。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更多问题,建议直接咨询鸡西市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