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修订历程
-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法律结构
- 总则:包括立法目的、义务教育制度、教育方针等。
- 学生:包括入学年龄、延缓入学或休学等。
- 学校:包括学校设置、学校管理等。
- 教师:包括教师资格、教师职责等。
- 教育教学: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 经费保障:包括经费来源、经费管理等。
- 法律责任:包括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 附则:包括解释权、施行日期等。
主要内容
- 强制性: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国家必须予以保障。
- 义务性: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学生及其监护人、学校、社会的共同义务。
- 免费性: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 公益性: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 平等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法律意义
- 保障教育权利: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 提高民族素质:通过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 促进社会公平:保障教育机会的平等,促进社会公平。
- 推动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最新修订的影响
- 细化规定:使法律条文更加具体,可操作性增强。
- 强化保障: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和资源配置。
- 促进均衡: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 加强督导: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确保法律实施。
以上是对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详细介绍。该法的修订对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