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医保账户余额的使用规则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的构成
个人账户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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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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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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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及依法纳入的其他资金。
二、主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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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就医支付
可用于支付门诊、住院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包括门急诊挂号、检查检验、药品及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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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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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使用
自2022年12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
三、使用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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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等渠道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实现共济账户的关联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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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可前往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共济关系维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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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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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本人账户,再使用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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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自付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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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途
包括支付家属门诊自付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等。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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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 :直接由个人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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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丢失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支付时无需密码,但实体卡使用时需输入密码。
以上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逐步实施,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