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202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4494元。这一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统一规定设定的,适用于各类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扬州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扬州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4494元。这一标准是根据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4494元作为最低档次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但最低档次不得低于4494元。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选择
选择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社保缴费基数时,可以在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档次为4494元。灵活就业人员的选择范围较大,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但最低档次不得低于4494元。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8%进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较高,能够更好地保障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但也需要承担较高的缴费金额。
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实际应用
例如,如果某职工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为4494元,那么202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494元,个人和单位各自按照相应的比例缴纳社保费用。
2024年扬州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定为4494元,适用于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这一最低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比例为20%。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基于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需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