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和具体病种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销比例情况:
1.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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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2015年数据):
- 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
-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
- 10万元以上: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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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后(2015年数据):
- 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
-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
- 10万元以上:按70%的比例给予补偿
2. 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 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3. 住院费用补助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至80%。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至60%。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4.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按县级医院比例报销,如县级医院报销65%,则异地报销比例为52%(具体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 未转诊或探亲务工人员: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5. 分段补偿比例
- 5001至10000元部分:报销65%。
- 10001至18000元部分:报销70%。
- 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6. 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
以上报销比例和限额仅为大致情况,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方案调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报销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