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二院)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是否转诊备案等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介绍:
- 职工医疗保险
- 已办理转诊备案: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 1500 元,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 50% 执行,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 5 个百分点,门诊待遇同市内。
- 未办理备案: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 1500 元,报销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 20 个百分点,门诊费用不予支付。经徐州市医保中心审核,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享受待遇。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已办理转诊备案: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 1800 元,一二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 5 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如徐州二院)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 60%。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起付标准按以上标准的 50% 执行。
- 未办理备案: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 1800 元,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45%。经徐州市医保中心审核,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享受待遇。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而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执行参保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