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定点是否需一年一次,需结合参保人实际情况及地区政策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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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延续情形
若参保人未更换定点医院且上年度在原定点医院有就医记录,无需重新办理定点手续,原定点医院自动延续至新年度。 -
需重新办理情形
- 超过一个自然年度未在原定点医院就医,需重新选择定点医院;
- 部分城市(如广州)要求每年1月1日重新定点,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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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窗口期
每年1月1日起开启新医保年度,参保人可主动变更定点医院。部分城市年中签约的定点医院,有效期可能从签约次月起至当年年底。 -
地区差异说明
不同城市存在政策差异,例如:- 广州明确要求年度重新定点;
- 其他地区更多依据就医连续性动态管理。
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核实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