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工伤鉴定后的赔付标准如下:
一、医疗相关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自2025年1月1日起,山东省标准调整为30.33元/日,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异地就医另支付2天医院外伙食补助费。
- 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费用由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则由企业承担。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 七至十级伤残:分别为13、11、9、7个月本人工资。
三、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85%
- 三级伤残:80%
- 四级伤残:75%
- 五级伤残:70%(单位支付)
- 六级伤残:60%(单位支付)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由基金或单位补足差额。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
- 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依省级政府规定。
- 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由省级政府制定。
五、其他费用
- 护理费: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档,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30%。
-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后,按国家标准由基金支付。
六、特殊情形
- 责任划分:若职工因自身过错(如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导致无法参保,可能按过错比例减轻企业赔付责任。
- 待遇查询:可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及官方线上平台实时查询发放情况。
注:以上标准中涉及“本人工资”的,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绩效等)计算;若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建议结合地方政策细则确认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