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使用家人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以下是具体规则:
一、使用范围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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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亲属类型
仅限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三类直系亲属。 -
支付用途
- 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或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 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普惠型商业补充保险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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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限制
仅限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能直接使用医保卡报销功能。亲属就医仍需使用本人医保卡结算,仅自费部分可通过共济账户支付。
二、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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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流程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部门线上平台或线下医保大厅办理绑定,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
- 同一职工医保账户最多可绑定6位亲属(含本人共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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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优先级
支付时遵循“先本人后共济、先本地后异地”的扣款顺序。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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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冒名使用
亲属不得直接使用他人医保卡挂号或报销医疗费用,否则可能构成骗保行为。 -
跨区域使用
支持跨省家庭共济,但需确保双方医保账户已完成共济绑定。 -
账户余额归属
家庭共济仅共享个人账户资金,不影响参保人原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