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参保人授权下,可跨省用于支付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和购买药品等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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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使用,居民医保账户无法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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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二、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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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支付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向在外省参保的近亲属转账支付门诊、住院等个人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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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居民医保费
在外省参保的职工可通过医保钱包为河北参保的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缴费。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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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医保钱包
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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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关系
职工参保人需绑定近亲属的医保账号,建立授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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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操作
通过医保钱包向被授权人账户转账,限额为每年5万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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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均需正常参保,且需在同一城市完成医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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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每年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购药的额度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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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17个省份开通了该功能,包括河北、天津、江苏等。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功能,缓解了流动人口就医报销的地域限制,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及国家医保局的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