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户住院时医保是可以与医疗救助等政策叠加使用的,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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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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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90%,患者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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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付比例超过10%,医院会给予现金补偿,将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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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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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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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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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往市外医疗机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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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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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
患者持身份证、医保卡、住院押金等材料办理入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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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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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站式”结算的医疗机构(如县内定点医院)直接扣除医保报销部分,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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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一站式”的医院需“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患者可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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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出院时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比例报销,患者仅需支付剩余自付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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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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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农村新农合的患者可报销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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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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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 部分地区(如河北保定)对贫困患者实行“三重保障”和“一站式”结算,进一步降低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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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跨市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的报销比例可能降至40%。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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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急诊抢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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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需办理门诊慢病认定手续,自付比例可能增加至20%。
通过以上政策,精准扶贫户住院时医保及相关救助措施可有效减轻医疗负担。建议患者及时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并了解当地具体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