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卡暂停参保后,余额通常是可以使用的。根据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在参保状态暂停期间,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仍然属于本人所有,并可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用来支付门诊费用、急诊费用以及在定点药房购买医保药品,直到余额用完。在异地就医时,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使用,如果异地医疗费用无法直接结算,可以申请费用报销。
不过,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例如,苏州市区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未按时缴纳或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从次月起冻结,暂停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冻结期间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和当年预划金额均不能使用。洛阳市规定,暂停参保后,医保卡内的余额暂时封存,只有再次参加当地的职工医保才能使用,也可办理医保转移或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将医保卡内的余额转至银行卡里。
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明确当地关于电子医保卡暂停参保后余额使用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