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自贡市特殊病种医保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
-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本病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从2012年1月1日起,特殊病种报销取消了原来的起付金3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
- 申报方式和报销流程:特殊病种的申报鉴定工作每年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集中申报主要是医保经办机构将统一组织申报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病种鉴定。年满70周岁以上、单位派驻市外机构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不参加现场体检。一些重大疾病从发现到死亡也就3到5个月时间。该负责人称,以前特殊病种的申报只在每年5月和11月各一次,而有些重大疾病往往还没来得及办理,患者就病亡了,参保人员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特殊病种待遇,所以为了更好的惠民、利民,采用集中办理和即时办理相结合就能更加灵活。
- 新增特殊病种:自贡市将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痛风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由此,特殊病种种类在原来19个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个。
- 最新纳入的特殊病种:自贡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以上就是自贡市特殊病种医保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您在办理报销时,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