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许多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了解具体的缴费年限要求、特殊情况处理以及政策变化,可以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规划养老。
缴费年限要求
企业职工
- 缴费年限: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
城乡居民
- 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补缴政策: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规定领取年龄;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特殊情况处理
补缴政策
- 补缴条件: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选择补缴至满15年,补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补缴方式:部分地区允许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但需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 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 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转入其他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政策变化
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 2025年起: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但2030年起将逐步提高,最终在2039年达到20年。
- 2025—2029年:对于2025年至2029年退休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不会调整。
个人养老金制度
- 个人养老金制度:2024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36个城市先行实施,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参加条件: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南京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为15年,企业和城乡居民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有所不同。对于特殊情况,补缴和转入其他养老保险是可行的解决方案。最低缴费年限预计将从2030年开始逐步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也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多养老保障选择。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人员更好地规划养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