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社保补缴政策主要有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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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原因导致的断缴: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中断的,单位可办理补缴。但补缴的时间范围通常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部分地区可能规定单位最多可补缴近3年内的社保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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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2022年人社部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明确,2022年自愿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以及2023年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自愿申请补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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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2025年3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需要办理延后缴费,至年满65周岁后才能办理一次性趸缴。在此之前,若符合条件,即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时(2010年1月1日)已年满45周岁、未缴满规定年限且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户籍居民,可在2025年2月28日前,到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
总的来说,2025年江苏社保补缴政策较为灵活,旨在保障不同群体的社保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补缴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补缴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