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转移手续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转移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转移
省内转移
自2021年4月1日起,广东省内养老保险已无须办理转移,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养老保险关系自动接续,无须办理转移手续。这一政策简化了省内转移流程,减少了参保人的操作步骤,提高了效率。
跨省转移
- 办理条件:符合转入地的相关转入规定,且已停保。
- 转出流程:在广州市税务部门办理停保后,持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审核信息后,发《联系函》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下载《联系函》后,核对信息生成转移《信息表》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并下载《信息表》完成审核受理确认,最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 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 线上办理:参保人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与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医疗保险转移
办理条件
- 办理此项业务之前,参保人应已办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停保手续。2. 参保人已在广州市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的,不可再办理此项业务。3.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广州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可办理此项业务。
现场办理
- 办理程序: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办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即时办结。
- 办理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或广州市医疗保险凭证(含社保卡和医保卡)原件;如属委托个人代办还需携带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如属委托单位代办请还需携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线上办理
- 办理程序: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等在线办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即时办结。
- 穗好办app办理流程:下载并登录APP“穗好办”;登录后,点击最下方“办事”;在医保专栏中找到“出具参保凭证”事项;点击“出具参保凭证”进入办理界面,确认证件信息准确后,点击经办分中心处的选择键,选择办理后续转出业务的经办分中心。点击查询键;查询成功的,可生成和打印《参保凭证》(点击分享键可分享凭证文件以保存)。
失业保险转移
转出条件
- 非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广州市各区(任一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出手续。
- 失业再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出至新参保地。
所需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
- 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或《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原件。
办理流程
- 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2.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审核信息后,发《联系函》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3.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下载《联系函》,核对信息生成转移《信息表》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4.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并下载《信息表》完成审核受理确认。5.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指令,办理基金划转手续。6.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转移基金后,核对转移金额,并办结确认。
注意事项
重复缴费处理
- 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账户且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需参保人确认保留最终的养老保险关系,填报退款申请表后,同步删除其他养老保险重复缴费记录,对应的个人账户退返给参保人。
- 参保人在外省存在一次性补缴超3年(含3年)的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书材料。
养老保险临时账户
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广州社保转移手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转移。省内转移已无需办理,跨省转移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材料进行。参保人应确保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以便顺利完成转移手续。
广州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在广州办理社保转移,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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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个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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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些凭证记录了您在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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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的劳动合同或单位接收证明:用于证明您在新就业地的工作情况和社保关系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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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表格中需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转移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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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如申请人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 如申请人属于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动入广州市的,需提供批准部门开具的人事调动批准材料(如调令、商调函等)原件。
- 如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还需提供《异地转入重复养老保险缴费处理意见书》和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广州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广州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线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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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 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
-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搜索“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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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办理站点:
- 选择“广州市”作为办理站点,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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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账号:
- 如果未登录,需要进行登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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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信息:
- 选择办理情形为“转入申请”,填写经办人和申请主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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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材料:
- 上传申请人的身份证资料;若为代办,还需上传代办人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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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选择办理方式和送件方式,确认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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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或广州市医疗保险凭证(含社保卡和医保卡)原件。
-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
-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 委托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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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受理部门:
- 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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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通过办事业务窗口验证资料后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在5个工作日内寄往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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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办理:
- 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办结转出手续,并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至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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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转移: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接收并验证资料后,15个工作日办结转入手续。
注意事项
- 办理条件:在办理社保转移前,需确保已在广州市正常办理停保手续。
- 办理期限:一般情况下,线上办理可即时办结,线下办理需等待一定时间。
- 查询进度: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粤医保”小程序查询转移进度。
广州社保转移后,社保账户的余额如何处理?
在广州办理社保转移后,社保账户余额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转移的类型(省内或跨省)以及具体的社保项目(如医保或养老)。
广州社保转移后余额处理方式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 跨省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会随同转移,划入广州的医保个人账户中。转移完成后,余额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到账。
- 省内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划转,可在广州继续使用。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跨省转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会随同转移,划入广州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省内转移同样如此,确保账户余额的连续性。
提现特殊情况
- 如果您在离职后离开广州,且不再继续在广州参保,可以申请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现。需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银行网点办理提现手续,一般1个月内到账,跨省转移最长不超过6个月。
- 特殊情况如出国定居、去世等,参保人或其继承人也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