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档社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使用医保: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 参保人员需要先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粤医保小程序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
- 备案后,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异地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如果是转往本市定点的市外医疗机构,可以凭转诊申请表办理记账;如果是转往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则需要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再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 准备报销材料 :
- 报销门诊费用时,需准备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等;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准备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等。
- 提交报销申请 :
-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进行报销。社保机构会审核资料是否符合报销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报销,一般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或者邮寄《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给参保人。
- 垫付现金再报销 :
-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垫付现金,再回深圳社保窗口进行报销。
- 注意事项 :
-
如果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将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但可以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
如果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或常住内地就医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需要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但报销比例会降低30个百分点。
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