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深圳医保二档买药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在深圳市内选定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退休职工人员和≥60岁居民医保参保人为80%)。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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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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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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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根据是否领取养老保险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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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深圳领取养老保险并且已交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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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深圳领取养老金的,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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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和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以及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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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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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深圳医保二档参保人在普通门诊购买药品的报销比例为75%(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购买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为80%,购买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为60%。在住院期间,购买药品的报销比例则根据是否领取养老保险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可参考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