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个报销比例
肇庆市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金额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 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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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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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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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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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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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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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 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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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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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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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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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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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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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不含):报销40%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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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门室、卫生所: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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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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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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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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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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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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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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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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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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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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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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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 市外医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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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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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按规定转诊到本市指定转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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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未按规定转诊到本市指定转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到非指定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30个百分点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