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电收费标准采用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每度0.5653元,第二档加价0.05元/度,第三档加价0.3元/度。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合肥市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采用阶梯电价制度,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档电量:
- 每户每月用电量在180度以内(部分地区为150度)。
- 电价维持现行电价,即每度0.5653元。
第二档电量:
- 每户每月用电量在181-350度之间(部分地区为151-280度)。
- 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即每度0.6153元。
第三档电量:
- 每户每月用电量超过350度(部分地区为280度以上)。
- 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
工商业用户电价
工商业用户的电价则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和电价浮动比例根据用电容量和季节有所不同。例如,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在高峰时段的电价会上浮,而在低谷时段的电价则会下浮。
其他相关信息
- 峰谷时段划分:每年不同月份的高峰、平段、低谷时段有所不同,具体划分需参照当地电力公司的规定。
- 电费结算周期:合肥市的电表基本上是每2个月抄一次电表。
-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对于需要高可靠性供电的用户,还需额外支付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费用标准根据电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合肥居民用电收费标准表
阶梯档次 | 月用电量范围 | 电价(元/千瓦时) | 备注 |
---|---|---|---|
第一档 | 0-180度 | 基础电价 | 电量电价维持现行电价 |
第二档 | 181-350度 | 基础电价+0.05 | 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 |
第三档 | 350度以上 | 基础电价+0.3 | 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 |
峰时电价 | (高峰时段) | 基础电价*上浮比例 | 季节性高峰上浮84.3%或其他月份74% |
谷时电价 | (低谷时段) | 基础电价*下浮比例 | 低谷下浮61.8% |
合肥工商业用电收费标准表
用户类型 | 电价政策 | 电价(元/千瓦时) | 备注 |
---|---|---|---|
100千伏安及以上 | 峰谷分时电价 | 浮动价格 | 高峰上浮、低谷下浮,具体比例依政策 |
100千伏安以下 | 可选峰谷分时电价 | 按年度选择 | 用户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
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 特定电压等级 | 0.5287-0.4987 | 根据电压等级不同,电价有所差异 |
农业生产用电 | 不满1千伏至35千伏 | 0.5558-0.5258 | 电压等级影响电价 |
基本电价 |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 | 40/30或21/15 | 根据用电容量和选择方式,电价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