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住院和门诊两种情况,具体步骤如下:
一、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办理住院手续
- 准备材料:身份证、医保卡。
- 在医院出示医保卡,办理住院登记,确保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出院时提交材料
- 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需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
- 住院通知单和住院押金条收据。
- 身份证和医保卡。
办理出院及报销
- 携带上述材料到住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 工作人员会提供出院通知单,包含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详细信息。
- 根据医院要求完成费用结算,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需个人支付。
二、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准备材料
- 医保卡、身份证。
- 就医时的门诊病历、处方底方、费用收据等。
提交报销申请
- 在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浙里办”APP提交报销申请。
- 在“浙里办”APP中,搜索“医疗保障”,选择“零星报销”,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票据。
- 绑定银行卡用于接收报销费用,点击提交。
审核与报销
-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打入绑定的银行卡。
- 报销比例根据费用金额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55%-85%。
三、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备案手续
- 拨打浙江省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咨询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或居住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就医与结算
- 在备案的定点医院就医,并使用医保卡支付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费用。
提交报销材料
- 就医后,携带医疗票据、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
四、注意事项
材料保存
- 门诊和住院的医疗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需妥善保存,作为报销凭证。
报销范围
- 医保报销范围包括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但以下项目不予报销:
-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
- 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
- 酒精中毒、打架斗殴、自杀等非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
- 医保报销范围包括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但以下项目不予报销:
报销时间
- 报销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可能无法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浙江省医保报销。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或访问“浙里办”APP获取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