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珠海市医疗退休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分别有不同的缴费年限要求,并实施渐进式延长政策。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政策背景
珠海市根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相关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政策还实施渐进式延长缴费年限的要求,逐步统一为25年,以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医疗保障要求。
二、医疗退休政策具体条件
1.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 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0年(包括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满 10年。
- 待遇享受地确定:
- 符合上述条件,且最后参保地为珠海市。
- 或虽最后参保地非珠海市,但不符合其他参保地的医保退休待遇条件,同时参保人户籍在珠海且有本市实际缴费记录。
- 或省内户籍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为珠海,或省外户籍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为珠海且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2.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
- 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 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满 12.5年。
- 待遇享受地确定:
- 同一档参保人的规定,需参照上述享受地确定条件。
三、渐进式延长政策
从 2024年9月1日 起实施渐进式延长政策,逐步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为 25年,到 2029年 完成调整。这一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未达缴费年限的处理方式
对于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可按以下方式续缴:
- 累计年限已满、实际年限未满:逐月续缴至规定的实际年限。
- 实际年限已满、累计年限未满:逐月续缴至规定的累计年限,续缴满五年后,未满年限可申请一次性趸缴。
- 实际年限和累计年限均未满:需逐月续缴。
五、政策实施时间与注意事项
- 实施时间:渐进式延长政策从 2024年9月1日 开始,并持续至 2029年。
- 注意事项:政策可能因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定期关注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访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拨打咨询电话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