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东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
-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二级医院报销40%。
- 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