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信息,并没有明确提到孙善武案有进行重审的情况。孙善武案在2010年进行了初审,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善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后孙善武提出上诉,2010年3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如果确实有关于孙善武案重审的信息,那么可能的原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 发现了新的证据: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足以影响案件的定罪或量刑,可能会引发重审。
- 原审过程中存在程序性错误:例如审判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发现了司法腐败、偏见等问题。
- 法律变动: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变化有时也可能成为重新审理的理由。
- 上级法院认为需要重审:上级法院在复核时认为原判决存在重大问题,可以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
对于孙善武案而言,除非有官方发布的消息指出该案进入重审程序,否则我们不能假设该案会因为上述或其他原因而重审。如果您指的是其他案件或者是有更新的信息来源,请提供更具体的信息以便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