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和深圳社保可以转移合并,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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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需在两地均参保且无重复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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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状态 :需确保两地社保均处于正常缴费状态,避免因欠费导致转移失败。
二、转移流程
(一)转移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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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重复缴费 :若两地存在重复缴费记录,需先通过社保机构申请退缴重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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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参保地缴费证明等材料。
(二)转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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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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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预申请,填写转移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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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预申请后,需到转入地(如深圳)社保机构窗口办理正式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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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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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如深圳)的“关系转移”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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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缴费基数选择(如按深圳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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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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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需在待遇享受前办理转移,避免影响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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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若转入地缴费基数低于原缴费基数,可能按最低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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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在转移期间中断缴费,需补缴后方可继续享受待遇。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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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均参保但未缴费 :需先恢复缴费,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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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因素 :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直接将东莞社保待遇计发至深圳账户。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机构官网或客服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