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烟台市职工大病保险政策,以下是关于大病保险报销的具体内容:
1. 起付标准
- 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2. 报销比例
- 1.2万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 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
- 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65%。
3. 最高支付限额
- 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4. 报销范围
- 大病保险适用于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2万元)的部分。
- 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费用。
5. 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不予报销。
- 参保职工需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报销条件。
6. 数据来源
以上信息来源于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文件。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建议联系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或关注其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