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医保政策,目前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有所扩大,新增了一些病种,并明确了相关待遇和认定标准。以下是详细信息:
1. 黑龙江省医保慢病病种范围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已由原来的16种扩大至20种。新增的4种病种包括:
- 癫痫病
- 帕金森氏病
- 支气管哮喘
- 重症肌无力
这4种病种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
2. 新增病种的认定标准
以下是新增病种的诊断标准:
癫痫病:
- 病程中至少有2次以上的发作史,表现为反复发作性抽搐、意识障碍等症状。
- 脑电图(EEG)或视频脑电图(Video-EEG)显示尖波、棘波等痫样放电表现。
- 排除其他非癫痫性发作性疾病,如假性发作、晕厥等。
帕金森氏病:
- 具备静止性震颤、肌肉僵直、运动徐缓和姿势反射丧失等四项临床体征。
- 可伴有非运动障碍症状,如唾液分泌增多、直立性低血压等。
支气管哮喘:
- 临床明确诊断为支气管哮喘,并具备以下症状中的2项:
- 白天症状>2次/周;
- 夜间憋醒;
- 肺功能低于正常预计值的80%等。
- 临床明确诊断为支气管哮喘,并具备以下症状中的2项:
重症肌无力:
- 表现为特定横纹肌群肌无力,症状晨轻暮重,持续活动后加重。
- 骨骼肌疲劳试验阳性,新斯的明或腾喜龙试验阳性,重复神经电刺激波幅递减10%以上等。
3. 认定流程
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的认定流程如下:
- 预约:参保人需到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预约认定时间。
- 初审:提交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专家进行初审。
- 辅助检查:根据认定标准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脑电图、肺功能测试等)。
- 认定:专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认定,最终结果由认定专家小组讨论确认。
- 告知:认定结果通过短信或医院微信公众号告知参保人。
4. 政策实施时间
新增病种的医保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参保患者可享受相关门诊慢性病待遇。
总结
黑龙江省医保慢病政策调整后,新增的4种病种为更多患者提供了医疗保障。若需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认定流程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关注“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