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300元
- 区属二级医院:400元
- 市属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三级特等医院:1200元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95%,退休职工97%
- 区属二级医院:在职职工94%,退休职工96%
- 市属二级医院:在职职工94%,退休职工96%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9%,退休职工91%
- 三级特等医院:在职职工87%,退休职工89%
个人自付部分公务员基金补助比例
- 1000元以下(含1000元):65%
- 1000元以上至2000元(含2000元):75%
- 2000元以上:85%
最高支付限额
-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 省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沈阳市医保报销比例(居民+职工)
城乡居民医保
门、急诊待遇
- 急诊:60%
- 门诊慢特病:80%
- 门诊统筹待遇:55%
- 两病用药待遇:65%
市内住院待遇
-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具体比例未提及
- 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1200元,支付比例60%
城镇职工医保
门、急诊待遇
- 急诊:70%
- 门诊慢特病:特殊病中透析比例为94%,其余病种85%;慢性病病种比例为在职75%,退休85%
市内住院待遇
-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具体比例未提及
- 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具体比例未提及
辽宁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示例
医疗机构级别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 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 市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5%
- 省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55%
辽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 大病起付线:一般设定为辽宁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100%之间,目前各市的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在1.2~1.8万元左右。
- 报销比例:自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花的越多报的越多。去年平均报销比例在50%-70%之间,今年年内,辽宁平均最低报销比例将提高5%,其他段的报销比例,各市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辽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达到55%至75%。
辽宁医保政策调整方向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左右和70%左右。
以上信息根据相关政策和公开资料整理,具体报销比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