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缴满10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异地社保转入东莞。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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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需不满50周岁,女性需不满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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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为东莞:且已经在东莞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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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批准调动: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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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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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定文件规定人员:符合粤府办[2008]76号文、粤人社发[2013]70号文、粤社保函[2014]136号文规定的人员。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社保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