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山西省已经统一规范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山西省将46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准入(退出)标准。这些病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对于您提到的“五种慢特病”,如果是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五种疾病,它们已经被纳入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范围内。这意味着这些疾病的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直接结算,无需患者先行垫付再报销。
因此,在山西省,这五种慢特病的治疗费用是可以直接通过医保报销的。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可以参考当地医保政策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特定的慢特病需要了解报销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