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说,您需要在首次参保后连续缴纳社保费用满6个月,才能开始使用医保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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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结算:如果您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使用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进行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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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如果无法直接刷卡结算,您需要先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3个月内,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 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处方
- 出院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
- 外伤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
- 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注意事项
- 全自费费用:不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全自费药,如减肥药、解酒药等,不能纳入报销范围,需要自己全额承担。
- 个人首先自付:医保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需要个人先行自付10%或14%,剩下的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人群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参考相关政策或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