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医保(现通常称为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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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40%。
- 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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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未成年人一档报销85%,二档报销90%;成年人一档报销80%,二档报销85%。
- 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未成年人一档报销75%,二档报销80%;成年人一档报销70%,二档报销75%。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未成年人一档报销85%,二档报销90%;成年人一档报销80%,二档报销85%。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未成年人一档报销75%,二档报销80%;成年人一档报销70%,二档报销75%。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未成年人一档报销55%,二档报销60%;成年人一档报销50%,二档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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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一类管理对象:采集药品,一、二级医院报销100%;非采集药品,一、二级医院报销60%。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年度限额500元;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年度限额1500元;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及其他一种慢性病的,年度限额15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二类管理对象:采集药品,一、二级医院报销100%,三级医院报销40%;非采集药品,一级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40%;门诊检查检验,一级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40%。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年度限额1000元;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年度限额1500元;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及其他一种慢性病的,年度限额15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重庆农村医保2024年的报销政策包括普通门诊、住院报销以及针对特定疾病的“两病”门诊报销。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医疗机构就医并了解相关报销规定以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