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社保政策,医保补缴的相关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补缴
-
断缴后补缴条件
-
缴费年限不足25年 :退休时未缴满25年的职工,可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
灵活就业人员 :断缴3个月内的可补缴并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只能补缴后续费用(次月开始享受)。
-
-
补缴方式与待遇
-
单位职工 :与单位协商补缴,补缴后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可追溯2年医疗费用补报。
-
灵活就业人员 :以退休时上年度缴费基数5.6%补缴,费用入统筹基金,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
二、城乡居民医保补缴
-
缴费时间调整
- 历史欠费可通过集中补缴期(如2014年曾设延长缴费期)补缴,但需在当年缴费截止日前完成。
-
补缴限制
- 一旦错过缴费期,无法补缴,需次年重新参保。
三、注意事项
-
滞纳金与利息 :单位欠缴需缴纳滞纳金,个人欠缴可能产生利息。
-
政策时效性 :具体补缴比例和年限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建议通过郑州人社或医保局官方渠道咨询。
以上规则综合了郑州社保局近年政策调整,建议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和断缴情况,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办理补缴手续。